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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 宣传部     点击:

12月24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决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之《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学习了新华社通讯《习近平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学习了北京日报文章《市委常委会研究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等事项》,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与会同志围绕学习内容做专题交流发言。党委书记李云伏主持会议。

李云伏同志提出三个方面的学习体会和要求。

一是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结合学习贯彻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全院范围内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院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系统宣传解读全会精神,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院教育教学全过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自觉,切实开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要突出价值引领,营造工作氛围,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优秀文化传承和校园文化建设;要把握基础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思政课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效落实规范管理;要突出效果导向,提升工作实效。在转变话语体系、推进实践育人、解决实际问题上多下功夫;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明晰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要严格遵循《条例》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要强化自我约束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好《条例》中的程序性规定和自我监督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在深研细悟中有效深化理解认知。同时,要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在学院全体党员干部中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112068】(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