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中层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遏制各类事故,确保校园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教委、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学院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12月底,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整治涉及火灾防控、可燃物清理、危化品管理、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安全隐患,清查突出问题,整治违规行为,曝光隐患单位,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各校区、各中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地方,开展地毯式、全要素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在此期间接受市教委、市农委督查组进院进行专项行动督查。
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梳理,提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将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安稳处(联系人:商孝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分解到每一级组织,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到所管辖的每个区域、每个岗位(系部领导要深入到教室、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
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各单位要逐个场所进行排查登记,逐级领导确认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 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 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重大火灾隐患、交通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凡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房屋,一律关停整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立即清人,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各类载体,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广大师生人人皆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利用校内宣传栏、板报、宣传挂图、广播、校园网络、主题班会等途径,宣传专项行动,做好安全提醒,营造校园安全氛围。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