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费用支出和报销截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2    来源: 财务处     点击: 新闻号:
新闻号

院属各单位:

2017年是我院实施“九账户合一”工作的第一年,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年终对账、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财务处本年度日常支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包括支票、汇款、咨询费和劳务费发放的申请等;日常报销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专项经费报销已于11月22日结束)。

2017年12月12日后,原则上不再发生经费支出和报销业务。因特殊情况必须发生款项支出的,请与财务处协商,获准同意后按规定支出费用并在2018年寒假前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部门协助通知到职工个人,也请教职工相互转告,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财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