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7-2020年)”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各项计划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2018年北京市拟评出特聘专家15人、职教名师25
人、专业带头人50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0人、专业创新团队25个。
(二)申报名额
特聘专家我院可推荐1名;
职教名师我院可推荐1-2人;
专业带头人我院可推荐1-2名;
专业创新团队我院可推荐1-2个专业创新团队;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我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二、推选条件
各项计划申报人员条件严格按照《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7-2020年)》(京教人[2017]4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经系部(分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各类人才、团队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学院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
四、申报材料
(一)《特聘专家计划申请表》《职教名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表》《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2、3、5)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份。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份。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10月1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王平平 659
五、推选工作要求
推选计划人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认真部署推选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推选条件的学习。
(二)推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
人事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