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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7-2020年)”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7-2020年)”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各项计划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2018年北京市拟评出特聘专家15人、职教名师25

人、专业带头人50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0人、专业创新团队25个。

(二)申报名额

特聘专家我院可推荐1名;

职教名师我院可推荐1-2人;

专业带头人我院可推荐1-2名;

专业创新团队我院可推荐1-2个专业创新团队;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我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

二、推选条件

各项计划申报人员条件严格按照《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7-2020年)》(京教人[2017]4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团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提出初步建议人选,经系部(分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各类人才、团队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学院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

四、申报材料

(一)《特聘专家计划申请表》《职教名师培养计划申请表》《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表》《专业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2、3、5)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份。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2份、支撑材料一份。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10月1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王平平 659

五、推选工作要求

推选计划人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认真部署推选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并组织好推选条件的学习。

(二)推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

人事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