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的通知》、市委宣传部相关文件、《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北京市监委办公厅关于对北京市红十字会原党组书记、副会长谢辉同志有关问题的通报》。与会同志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开展了讨论。党委书记李云伏主持会议。市委农工委宣传处副处长胡芳静参加巡听。部分中层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采取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形式,并将其作为一次警示教育。与会同志在集中学习《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李云伏同志在会上讲话。指出,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条例》。学习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他结合学院实际,提出要求:
一是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忠实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党章,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反对搞团团伙伙,违反政治纪律。尤其是下半年学院将要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更要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搞好换届。
三是要忠诚担当。每位党员同志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以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新气象新作为。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李云伏同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在教师节表彰暨60周年办学成果展大会上对学院提出的“提高新站位,形成新格局,创造新模式”的要求,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国农业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潮流中,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不辱使命,为实现学院在新时期的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1809028】(宣传部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