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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2017年财政专项启动会

发布日期:2017-03-03    来源: 计划财务处     点击:

2月24日,学院在南校区召开2017年财政专项启动会。院长王福海、副院长程文华出席,各项目负责人、计划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计划财务处处长罗春明就财政专项预算情况做说明,强调了财务账户合并,2017年财政专项执行要求以及各项目报销支付流程及注意事项。随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杨东波分析了2016年财政专项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对相关手续备案、政采产品及进口产品规定、合同实施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项目负责人注意2017年招标采购政策变化,同时说明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近期工作安排及合同签订流程。

程文华同志对2017年财政专项启动做出布署,强调:一是财政专项管理体制不变,在实施过程中财务处牵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国资处负责监管配合,每一个项目专人负责,全面做好协调工作;二是严格做好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与招投标公司无缝对接,资料确认,争取按财政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三是加快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的应及时沟通安排,对于技术要求高、项目比较大的应安排监理公司介入,各个项目负责人应充分考虑到北京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安排提前行动。他同时再次强调了各个项目的支付节点及按程序办事,每个过程留有痕迹,各个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王福海同志在会议最后强调,在2017年学院推进各项改革的背景下,要充分考虑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他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财政专项是学院改善办学条件的主要途径之一;二是项目工作也是重要的工作职责之一;三是经费使用的好坏,包括安全质量和进度两个要素的要求,也是考核工作的重要方面,各个部门要提高认识,要清醒的认识到财政专项对学院发展的重要性,要按照时间节点,充分考虑综合因素。明确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及具体责任这三大责任,共同承担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考核,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把进度执行情况放在第一位,把项目的执行情况做为考核的依据;四是防控风险,一岗双责,有内控有流程,讲规矩,争取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上新台阶。

【1702023】(计划财务处 许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