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双证学生,提升职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根据相关文件及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要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林木种苗工,草坪建植工,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农作物植保工,菌类园艺工,果类产品加工工,作物种子繁育员(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工,兽医化验员,饲料化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工,兽用原料药制造工,农艺工,家畜饲养工,家禽繁殖工,家畜繁殖工,家禽饲养工,农机修理工,茶艺师等。
二、鉴定方式及技术等级
1.鉴定方式: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项。理论考试采用单人单桌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
2.技术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
三、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1.中级:我院中职毕业班学生可报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
2.高级:我院高职毕业班学生可报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
3.根据文件精神,每个工种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如员额不足,不予鉴定。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京发[2014]1430号及京人社职鉴发[2014]173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如下:
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人次:320元;
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次:390元。
注:含理论考试费、实践操作考试费、材料费等。
五、证书核发
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核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4月16日。
2.报名方法: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鉴定工种报名,并汇总至系部统一报到鉴定站,由鉴定站审核、录入、上报。
3.缴费:以班级为单位收缴。
4.相关要求: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是20KB和85*120),纸制照片背面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和姓名,每增报一个工种再多交一张照片用于办理证书。每人限报两个工种。
联系人:司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0358899转662
监督电话:80359999
农业部技能鉴定指导中心:59194208
特此公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15站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