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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专业课辅导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8    来源: 组织部     点击: 新闻号:
新闻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北京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要求,现将2018年度我院政工职务参评资格集中审核及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专业课辅导、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工职务参评资格集中审核工作安排

此项工作由北京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核现场不接待个人,由学院对有关材料初审合格后统一送审。政工职务参评资格见《政工专业职务申报基本要求》(附件1)。请2018年度申报政工职务有关人员于12月7日(周四)前将以下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一式2份(附件2);

2.申评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3.申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4.其它证明材料一式1份。

申评人员应如实提交以上申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参评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1.政工职评政策严格执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手册》(2011年8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的规定。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将继续组织2018年申报人员资格集中审核工作。

2.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按照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年度考试通知组织开展,参评人员需参加“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2018年,专业课考试将启用新大纲(2018年1月1日前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发布)。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证书有效期按《工作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专业课考试报名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形式,考试相关事项请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

根据学院《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报人员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3.2018年,继续教育以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为重点(注意填写参加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举办的各类讲座和学习活动的情况),完成情况以《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为审查依据,凡政工专业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72学时的,不得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4.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不参加2018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5.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三、联系人及电话

南区、北区:张蓓(80358899-625)

国际教育学院:郑潇潇(84921501-8220)

机电工程学院:栗朝明(52781206)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