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7〕4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遴选和学生处审核,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已确定,现向全院师生公示。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0358899转826,联系人:蔡老师、高老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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