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作用,在全面执行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基础上,请学院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学院第四轮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二级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核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成原则
相关业务部门学术委员会命名为:※※系(※※分院)学术委员会,由系部正、副主任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辅系列学术委员会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4人。
二、工作职责
1.各相关业务部门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对本部门的科研立项、成果评审、技术推广转化等开展评审。
3.在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事项中进行科研水平、科研成果的评议。
4.在奖励推荐、人事聘任等事项中进行学术把关;审议专业申报、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学术事宜。
三、其他
其他二级单位的学术审议等活动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未尽事宜按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业务部门于10月9日前将《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申慧杰 王平平 80358899-659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