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7〕39号文)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本人申请、班级和系部评议、学生处审核,学院2016-2017学年度中职政府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已确定,现向全院师生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26日至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到学院学生处201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或拨打电话:80358899转826。
学生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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