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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9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ZTXY-2017-H56666)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采购人电话:010-80358899-711 许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

联系人: 李响、武宗政

电 话: 010-51909075

3. 采购内容: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辆)

预算金额(万元)

敞开式电动观光车

2

11

用途:教学专用

简要技术要求:核载人数:11座,全部朝前;电池电压:72V;敞开式电动观光车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供应商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与其他本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起至2017年9月)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6. 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3室)。

8.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磋商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份50元。磋商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9. 报送文件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10. 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 磋商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 报送文件和磋商地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主楼512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