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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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评选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 组织人事处     点击:

各中层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98号)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扎实做好北京市评选推荐工作,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就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为做好我院推荐工作,现将《北京市评选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条件者1名,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王学强

人事处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