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因近期人事制度改革,部分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现就办公设备调配原则再次重申如下:
一、个人办公电脑可随岗位变动,请及时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校内调拨手续。
二、其余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等)、家具一律留在原单位;如新岗位办公设备、家具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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