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农委、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宣传为主线,以事故易发领域、易发行业和易发场所的宣传为重点,面向行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弘扬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安排
2017年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学院各中层单位、各分院同时开展。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活动。
第一周(6月1日至8日)为警示教育周。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组织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用电常识》和《消防事故警示片》,通过播放用电安全宣传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安全用电常识、消防警示片、消防常识等形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同类事故发生。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同时组织开展以“学习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二周(6月9日至16日)为隐患排查治理周。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针对学生餐厅、施工现场、实验室、学生宿舍、生产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安全责任、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安全文化周。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预案编制、应急处突、防恐防暴等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全面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为应急演练周。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针对事故易发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科学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动员部署,切实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项目,各单位及各分院要高度重视。
2.周密策划,确保实效。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3.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2017年7月7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特色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及时通过腾讯通向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联系人商孝源,联系电话561。
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