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参保人员每年5月份可集中变更定点医院一次。现对我院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安排
1.如需变更定点医院的参保人(不需变更的不用办理),请在5月16日前提交《定点医院变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到所在中层部门(退休教职工将表交到离退休管理处,分院退休教职工交给分院组织人事科)。
2.各中层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申请变更定点医院教职工的申请表,统一汇总并填写《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教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版文件和电子版送交学院组织人事处,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3.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总后统一进行定点医院变更。
二、生效时间
学院组织人事处拟定于2017年5月22日—23日提交变更定点医院申请,2017年5月24日生效。
特别说明:有需要手工药费报销的教职工或者目前正在住院的教职工先不用办理定点医院变更,待手工药费报销完毕或者出院结算后再办理,以免个人利益受损。
请各中层单位通知到教职工个人。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