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关于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教师试讲答辩及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环节已结束,现将面试、综合成绩和心理测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和综合成绩
1.教师试讲答辩和综合成绩

2.辅导员、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工勤人员实操成绩

二、心理测试安排
1.根据招聘安排,应聘专任教师、辅导员的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试。
2.测试时间:2017年5月5日(周五)上午8:30
3.测试地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4.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8:20前到学院行政楼127室签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崔老师 80358899-516 石老师 80358899-659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