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端午节礼。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7.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8.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9.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将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对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节日期间公车封存情况、公款接待(含机关食堂)情况,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情况等。
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廉洁自律。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对分管部门和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学院将严查快处,严肃问责、严格追责。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