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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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 宣传处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五四”青年节,大力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底蕴深厚、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院面向广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举办“五四”青年节作品征集活动。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别

1.征文:内容体裁不限,凡耳闻目睹,触景生情,或写风物人情、自然景观等均可投稿。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内容新颖,饱含真情实感,突出校园特色。文稿一般在1000字以内,诗歌在20行以内。

2.书法:软硬笔均可,软笔作品不小于4尺宣纸对开;硬笔作品不小于16开;以书写历代歌咏祖国风土人情、人文景观的诗、词、联、赋为宜。书体不限,风格不限。

3.美术:含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简笔画等,最大不超4尺。以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人文景观的作品为宜。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创作。

4.摄影:人物、动植物、风景等均可作为作品素材。在学院四校区内或周边新拍摄的摄影作品以及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变化的老照片皆可,彩色、黑白不限。照片应有简洁的命名和内容说明。

二、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立意积极、健康向上,突出时代主题,体现爱国强校、勤奋学习、和谐文明、敬业奉献、责任使命等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

2.作品投稿要统一标注: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系部+专业(学生要注明班级)+投稿人姓名。除美术和书法作品外,征文和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投稿。

3.征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截止。

4.征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杜绝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5.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统一将作品报送学院宣传处。联系人:关婷,联系电话:657。

三、奖励办法

1.优秀稿件和作品将刊登在院报“五四”专刊并支付相应稿酬。

2.举办师生优秀文化作品展,编印2017年师生优秀文化作品集,为60周年校庆献礼。

3.各单位作品收集上报情况将纳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单位(部门)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予以奖励。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做好活动的动员、部署和相关组织工作。

宣传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