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不影响寒假期间公务卡的正常使用和还款,现就公务卡支出的报销时间作如下规定:
一、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13日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在寒假前能够办理报销手续的,请尽快办理。
二、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2月1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于2017年2月13日(8:30—16:00)将报销单据送至会计工作室,由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卡还款。
三、2017年2月2日至2月19日(含)之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开学后按照学院财务要求尽快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部门通知到本部门所有公务卡持卡人,以免造成损失。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