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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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3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为组织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请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优势认真考虑并合理设计申报题目。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申请者需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书不予受理和立项;对具体题目申请者也可做适当修改,并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

2.申请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申请者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年12月版)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使用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请申请者直接从《申报公告》下方的链接下载相关文件。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的数据填写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提供的《代码表》内容一致;封面填写一律用汉字,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封面内容必须与数据表填写一致;数据表内容必须与申报系统中录入的数据一致;申请书第2页课题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活页》内容要按提示和具体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含原件1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不单独装文件袋);

5.集中报送时间:2016年2月28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清 联系方式:80358899-768

具体详情可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

科研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