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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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带(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 党政办公室     点击:

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促进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对我院带(值)班工作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值班时间

正常上班期间带(值)班时间为当日16:30至次日8:00;寒(暑)假及周六、日带(值)班时间为当日16:30至次日16:30;节假日放假当日及周五带(值)班时间为发班车时间至次日16:30。

二、值班交接

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提前联系下一位带(值)班人员。如遇无人接班时,需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安排好接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在位职守

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突发事件需到现场处理或外出用餐,应带好值班手机,并保持通信畅通,处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带(值)班室。

四、调班要求

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值班时间,如确需调换的,与他人协商好后,需提前一日将调换人员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人员调换只允许在学院安排的带(值)班人员范围内进行。

五、检查报告

各带班人员到位后,要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到位在岗、履行职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总带班领导。

请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参照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