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管理,促进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对我院带(值)班工作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值班时间
正常上班期间带(值)班时间为当日16:30至次日8:00;寒(暑)假及周六、日带(值)班时间为当日16:30至次日16:30;节假日放假当日及周五带(值)班时间为发班车时间至次日16:30。
二、值班交接
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并提前联系下一位带(值)班人员。如遇无人接班时,需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安排好接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在位职守
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尽职,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突发事件需到现场处理或外出用餐,应带好值班手机,并保持通信畅通,处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带(值)班室。
四、调班要求
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值班时间,如确需调换的,与他人协商好后,需提前一日将调换人员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人员调换只允许在学院安排的带(值)班人员范围内进行。
五、检查报告
各带班人员到位后,要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到位在岗、履行职责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院总带班领导。
请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参照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