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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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4    来源: 监察审计处     点击:

各党总支、各中层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纪委先后印发通知,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确保全院教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党总支、各中层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崇廉拒腐,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明确“十个严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各党总支、各中层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还将及时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纪委举报电话:010—880358899-512

举报信箱:jcc@bvca.edu.cn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