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所属各单位:
为了及时做好年终对账、结账工作,计划财务处本年度票据报销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公务卡票据报销请于12月11日之前刷卡报销,12月11日至31日期间不允许刷卡。根据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当年发生的款项支出票据必须在当年报销,过期一律作废。
2015年12月12日后,计划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发生收支业务。因特殊情况必须发生款项支出的,要与计划财务处协商,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后在2016年寒假前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部门协助通知到职工个人,也请教职工相互转告,以免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