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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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关注自我成长,以爱传递温暖”心理成长训练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3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南区各系、部:

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作为学生心理骨干,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是问题的发现者、信息的传递者和关系的调解者,需要正确的沟通方式去帮助别人、影响别人。为了让学生心理骨干在自己的岗位上更多的发挥自己的能力,更好的为同学服务,共同维护学校的平安秩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拟举办“关注自我成长,以爱传递温暖”成长训练营活动。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健康委员和信息员能够理解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明确心理健康委员的工作职责,协助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二、培训意义:

通过训练营的学习,学生心理骨干能够学习心理知识、学习如何调节自己,从而更好的为周围的同学服务,共同维护学校平安秩序。

三、活动范围:2015级高职各班推荐1名班级心理健康委员、2015级高职宿舍每宿舍1人(建议由宿舍长兼任)

四、指导老师:王超、刘永芳

五、活动安排:

六、推荐条件:

(一)班级心理健康委员

1.心理素质

(1) 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热衷于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2) 自身心理素质良好,为人热情大方,乐意为同学分忧解难;

(3) 个性沉稳,情绪稳定,善于合作,能独立工作;

(4) 观察力、理解力、语言表达力较好;

(5) 保密、诚实、守信,工作有责任心。

2.成绩良好

3.原则上不再兼任其他工作职务

(二)宿舍心理信息员

宿舍心理信息员一般由宿舍长兼任,要求其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具有较高的交往和沟通能力,在学生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积极乐观,热心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富有爱心,观察敏锐。

七、工作要求:

1.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与宿舍心理信息员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充分认识在大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和选派学生参与,把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培训作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加以落实。

2.参加此次活动的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信息员,须按照活动要求在时间上切实给予保证。

八、报名时间:

请2015级高职各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并于11月17日前将信息采集表报至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请通知相关学生准时参加。

学 生 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