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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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网上填报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0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继续采用网上填报、科研管理人员审核、科研管理系统自动统计的方式进行。请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登录校园网主页下方的“科研管理系统”,认真完成科研成果的网上填报工作。

所有填报数据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评定等相关工作的依据,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为使填报的信息正确、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全院四校区全体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填报内容

2015年度,个人承担或参与的院内外科研项目(课题);已公开发表论文;已出版著作或内部教材;获得授权专利和著作权;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主讲的学术讲座及已完成的科技服务等。

三、填报时间

请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的网上填报工作,以免耽误个人2015年度考核。2015年12月1日至20日之间产生的成果,个人持成果原件到科研处单独处理;2015年12月20日以后产生的科研成果,请在2016年3月1日前务必输入科研管理系统,同时提交原件到科研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1.成果填报及提交阶段,2015.11.16 —— 2015.11.30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1),并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原件(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负责人填报、提交)、科技服务登记表(与挂职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不计分)原件、学术讲座相关证明材料等,所有成果原件审核后返还。个人各类成果原件及需审核成果的清单于11月30日前,统一提交各单位教学(科研)秘书。

提示:请参照附件2格式要求上传成果电子版至科研管理系统,并请部门教学(科研)秘书严格把关。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提交一份所有需审核成果的清单(格式详见附件3),科研处将据此进行成果审核。

2.部门审核阶段,2015.12.1 —— 2015.12.8

教学(科研)秘书对照本部门人员提交的成果原件及清单等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完毕后,于12月8日前将收齐的成果原件及清单等统一上交科研处。

提示:12月8日后系统将暂时关闭,不再接受成果的录入和审核,请各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学(科研)秘书及时填报、审核。

3.科研处审核阶段,2015.9 —— 2015.12.18

科研处集中对全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所有成果进行审核。

4.反馈阶段,2015.12.21 —— 2015.12.25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对已审核通过的个人成果及对应科研分值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打印《人员考核详细信息表》,签字确认后,统一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教学(科研)秘书于2015年12月25日前上交科研处。

科研处对提交的《人员考核详细信息表》再次审核后盖章,并于12月30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

五、系统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科研系统管理人员:王秀清 田锦

联系方式:80358899——768

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规范、按时进行网上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

科研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