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全国第25个消防宣传日“119”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根据市农委、市教委及房山区消防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5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的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各校区要布置展板,悬挂条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媒体,播放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并于11月9日在校内设置宣传站点,向师生发放宣传材料。
2.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下发的《消防常识手册》和观看相关视频录像,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各系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要出消防安全宣传板报,并组织学生召开消防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各校区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及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5.各校区要向全院的广大师生发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消防违章行为》的倡议书。
(二)组织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疏散演习
各校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生公寓消防疏散演习活动,各系部、分院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演练活动,并提出要求,确保疏散演练活动安全、有序、有效。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1.11月1日至11月底,各校区职能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对消防重点部位、校园内工地及临时工宿舍等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各校区要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灭火器材是否摆放合理和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及其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正常工作;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单位检查内容:有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插座有无超负荷运行情况、易燃物、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有无电线破损现象等。
3.学院相关单位出租、承包的经济实体,也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分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组织好“119”消防月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做好活动情况、信息的收集与保存工作。
3.活动结束后,分院由保卫科、其他单位由安全员负责,将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图片和总结材料于11月27日上报学院保卫处防火交通科,联系人:商老师,电话561。
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