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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9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各系部、分院:

为做好2015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属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5]1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符合条件学生的学费资助,做好材料申请审核及报送,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生范围

1.2015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5年之前参军入伍且未申报过的应届毕业生;

3.2013之后参军入伍且未申报过的往届毕业生;

4.2015年退役复学学生;

5.2015年之前退役复学且未申报过的学生;

6.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学院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包括民政局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学生)。

二、资助金额

每年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年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报材料说明

1.《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学生本人凭个人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用户名、密码登陆后,在线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表》加盖学生入伍地区(县)武装部公章后交回学院。

3.入伍毕业生和在校生须提交《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学生需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周五)

五、咨询联系

高贵林 80358899-826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了解各类应征入伍学生情况,广泛宣传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准时报送。

2.申报学生必须进入全国征兵网进行实名注册报名,如系统无本人入伍信息,不能打印相关表格,请联系入伍地区(县)武装部获取补报名验证码进行补报。

学生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