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 纪委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清明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树立文明节俭祭扫新风,营造安全、简约、绿色的祭扫氛围,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各中层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提前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教育引导教职工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努力营造清明时节更“清明”的政治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和教职工要心怀敬畏戒惧、尚俭戒奢,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教育宣传,倡导文明祭扫。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各中层单位要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不聚集、不参加祭祀聚餐活动;规劝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祭扫,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有效减少出行和人员流动;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祭扫。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清明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并适时通报曝光。影响恶劣的要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9909051

举报邮箱:jw@bvca.edu.cn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