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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清河校区报告厅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 国有资产与产业管理处     点击: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清河校区报告厅视频设备采购项目(ZTXY-2019-H32903)”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人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许老师 010-89909177

2.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晓霞、于海龙 010-51908195

3.招标范围:对报告厅内部分设备进行更新采购,数量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预算金:495036元

项目用途:使用需要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7)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8)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外埠单位须具备有效进京备案许可;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开户行、账号信息加盖公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08:30— 16:30(北京时间)。

7.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8.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不支持微信、支付宝、刷卡支付); 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投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08:30-09:0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0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评标标准(100分)=报价(30分)+技术部分(53分)+商务部分(17分)。

14.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鼓励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等。

注: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