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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办学条件-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四校区校园屋面​防水工程(第3包:工程监理)

发布日期:2019-04-22    来源: 国有资产与产业管理处     点击: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基础设施改造-四校区校园屋面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HCZB-2019-ZB0037

采购人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老师010-899091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516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四校区校园屋面防水工程(第3包: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359.839409万元。

批复编号:PXM2019_157102_000030-JH001-XM001

其中:第3包:工程监理:11.037446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外地企业参与磋商须具备有效的《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磋商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主楼516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磋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庚、金珊(造价招标2部)

联系方式:010-63509799-516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