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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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28    来源: 安全稳定工作处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农委、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事故易发领域、易发行业和易发场所的宣传为重点,面向行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安排

2018年我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校区、各中层单位同时开展。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活动。

第一周(6月1日至9日)为安全宣传周。

1.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组织教职工重点学习《安全用电常识》和《消防安全常识》,观看《消防事故警示片》。各系部分院要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安全知识手册》相关内容,通过播放用电安全宣传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安全用电常识、消防警示片、消防常识等形式,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推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为隐患排查整改周。

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认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学生餐厅、施工现场、实验室、学生宿舍、生产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安全责任、整改问题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为应急演练周。

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结合自身特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并针对事故易发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为警示教育周。

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组织师生重点学习《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汇编》和《安全用电常识》,观看《消防事故警示片》,通过播放用电安全宣传片和消防警示片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意识,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动员部署,切实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项目,各单位及各分院要高度重视。

2.周密策划,确保实效。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3.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中层单位、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2018年7月6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及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照片一同,通过企业微信及时报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人商老师,联系电话561。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